1、举办单位进场前需向中心经营管理公司交纳清场押金,标准展位按2元/平方米、特装展位按5元/平方米收取。
2、举办单位应在进场之前联络好有关展览工程公司,做好中心服务项目以外的展具租赁、展品运输搬运、眉板割字等现场服务的准备工作。
3、举办单位应指定一家有经验的专业展览工程公司做为主承建商负责展览会的标准展位搭建和特装展位施工管理的监督,该专业展览工程公司必须经中心经营管理公司认可。
4、举办单位必须在进场之前20天将展位设计图、电路图、展位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方法呈交中心经营管理公司。
5、布展期间,负责搬运及装修的工人,需佩戴“临时工作证”。举办单位应在进场前通知运输、施工单位将需进场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中心,并按规定缴押金办理“临时工作证”(每人每证10元,施工结束经主承建商验收后办理退还),无证人员不得进行任何与展览会有关的现场施工。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现场负责人,在办理工作证时一并登记备案。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规范施工教育和法制教育,如发生问题,本中心及有关部门将追究施工单位责任。如在施工中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与中心现场管理人员取得联系。